2008年5月6日,劳动和社会**局就工伤认定、待遇核定等问题,对《工伤保险条例》做了补充说明。其中有一条对于写字楼的上班族意义重大——对于职工上下班途中因机动车事故受伤可否认定为工伤做了解释:如果致伤的“机动车”属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范围的,可认定为工伤,但职工若因酒后驾车、无照驾驶和驾驶无牌照车辆导致伤亡,将不予认定为工伤。
也就是说,不管你是因为坐公司班车、自驾车,还是乘公车,只要是在上下班途中因机动车事故受了伤你就可请求工伤认定。
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雇主责任险都保什么?
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简单点来讲,就是如果你购买了雇主责任险,员工在工作中出现职业病、致伤、致残或死亡等风险,公司需要承担的医药费、诉讼费和其他经济损失的赔偿,都由保险公司按合同规定的保额进行赔偿。
雇主责任险包含: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用、工伤医疗费用、雇主的诉讼费用等。
另外雇主责任保险还有几项附加责任:
1.附加雇员*三者责任保险
承保雇员在执行公务时因其过失或疏忽行为对*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且依法应由雇主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2.附加医药费保险
承保被保险人的雇员在保险期限内,因患有与职业相关的疾病等所需的医疗费用或者经济补偿的保险。
构成雇主责任的前提条件是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着直接的雇佣合同关系。
雇主责任保险条款
总 则
**条 为了**被保险人因其雇员遭受意外事故或患职业性疾病,而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能够获得补偿,特制定本保险。
*二条*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均可成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三条 在保险合同期间内,凡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其雇佣期间因从事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工作而遭受意外事故或患与工作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对被保险人因此依法应承担的下列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依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付:
(一)死亡赔偿金;
(二)伤残赔偿金;
(三)误工费用;
(四)医疗费用。
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的必要的、合理的诉讼费用,保险公司负责在保险单中规定的累计赔偿限额内赔偿。
在本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对本保险单项下的各项赔偿的较高赔偿金额之和不得**过保险单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责任免除
附加险
编辑
1、附加*三者责任保险
承保被保险人(雇主)因其疏忽或过失行为导致雇员以外的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法律赔偿责任。
2、附加雇员*三者责任保险
承保雇员在执行公务时因其过失或疏忽行为造成的对*三者的伤害且依法应由雇主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3、附加医药费保险
承保被保险人的雇员在保险期限内,因患有疾病等所需的医疗费用的保险。
雇主责任险同人意险的区别
(1)保险责任不同。雇主责任险**的是雇员在工作期间遭受意外伤害,赔付项目为死亡给付、伤残给付、医疗费(没有限额)、职业性疾病给付、误工费;意外险**的是雇员在24小时内遭受意外伤害,赔付项目一般为死亡给付、伤残给付、医疗费(有限额)。
(2)投保方式不同。雇主责任险基本采用不记名投保;意外险一般必须采用记名的投保方式。
(3)保险标的不同。雇主责任险的保险标的是雇主的赔偿责任,被保险人为雇主;意外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即雇员的生命或身体。
(4)保额确定方式不同。雇主责任险的保险金额为雇员的工资,保险费按照雇员一年的工资收入总和乘上不同工种的相应费率进行计算;意外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自行确定。
职业性疾病
是指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组织的雇员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且在保险合同期间内确诊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以**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相关类别和目录为准。
雇员
是指与被保险人签订有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合同关系, 接受被保险人给付薪金、工资,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员及其他按国家规定审批的未满十六周岁的特殊人员, 包括正式在册职工、短期工、临时工、季节工和徒工等。但因委托代理、行纪、居间等其他合同为被保险人提供服务或工作的人员不属于本保险合同所称雇员。
非列明方式承保附加险条款
本保险条款为雇主责任保险(主险)的附加条款,若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互有冲突,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
经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一致,投保人在投保时不提供雇员名单,只提供雇员总人数和对应的各工种人数。被保险人的雇员如有增减,应在30天内通知本公司批改相应工种的申报人数,并补交或退还相应的保险费。本公司按出险时各工种的申报人数与出险时该工种的实际人数的比例分别计算赔偿。
给员工上了工伤保险还需要买雇主责任险吗?
工伤保险是在企业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导致负伤、致残、死亡后,对受害者或其遗属提供的医疗**和基本生活**等。职工发生工伤时,除了《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职工依法可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一部分还是需要由企业自行承担、支付,如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基金等。
工伤保险赔偿所经环节较多,工伤认定、评残等都要经过漫长的时间,赔偿期限通常较长。
雇主责任险从雇主权益角度出发,能转嫁企业对员工应负的责任风险,完全对应解决企业需求。雇主责任险可以提供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用、医疗费、职业病赔偿、诉讼费用等各种**,有效地转嫁企业用工风险。
雇主责任险按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对未致残事故的认定也较简单,通常提供用人单位的工伤事故证明和医院相关证明即可,赔偿期限通常较短。
工伤保险和雇主责任险在赔付方面冲突吗?
如果用人单位是为弥补工伤保险的不足,增加员工福利等原因来投保雇主责任险,则可与保险公司约定,对于员工的死亡、残疾补助可获工伤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的双重补偿,也就是说雇主责任险的赔偿不受工伤保险是否赔偿的影响。